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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关系重大,不可不看

    信息发布者:李玉琴588
    2018-05-19 21:32:30   转载

    婚后买房,既然是婚后,那么就是夫妻共有财产。购房合同上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到底有什么区别,下面先看法律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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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即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所有。

    二 如果写两个人名字的话,是对夫妻双方权利的明确。涉及贷款,抵押与买卖需要两人同时在场办理。

    三 如果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也是夫妻双方共有的。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是什么意思呢?假如房产证上写的男方姓名,丈夫想要卖掉这套房子,买家去房产交易中心查产调单,在产调单上发现这套房子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基于此交易达成,过了户。这时妻子发现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了本该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去法院起诉,要求房产买卖无效,法院是很难支持的,因为买房者不存在过错。(这个第三方是否善意其实很难界定)

    补充:如果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出售了房产,就只能在离婚时向法院告知此房屋的损失,请求对方经济补偿(前提丈夫没有把钱花掉或者转移掉)。

    这么说好像只有写两个人名字才是对双方权益的最大保护,这个说法也对。但是现实中还存在另一种情况,那就是目前二孩政策的放开,许多的家庭在未来考虑购入第二套房。夫妻双方有比较深厚的感情基础,愿意携手共度一生,那么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将来能更方便的购入第二套房也是未尝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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